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包大人軼事

發(fā)布時間:2017-03-20 10:40:34 閱讀量:49190次

 包拯一生干過好多工作。

  最開始做天長知縣,后來做端州知州,再后來做戶部判官,再后來做京東轉(zhuǎn)運使,再后來做陜西轉(zhuǎn)運使,再后來做河北轉(zhuǎn)運使,再后來做三司戶部副使。從三司戶部副使的崗位下來以后,他又回到地方任職,先后在揚州、廬州、池州、江寧等地做第一把手。到晚年,他重新殺回京城,做開封府府尹,做御史中丞,做三司使,做樞密副使。

  從任職時間看,包拯做的最長的官是大理評事,這是他考中進(jìn)士之后朝廷封的,是個虛銜,沒有實際工作,只拿工資不干活兒。包拯在這個職位上干了十年,其實這十年里面包拯壓根兒沒上班,一直在安徽老家給父母養(yǎng)老和守孝。換句話說,包拯有過長達(dá)十年的“宅男”生涯。

  表面上看這個活計挺不賴,但由于不上班,朝廷至多給他發(fā)半俸。所以“宅男”的這十年,是他年薪最低的十年。

  而包拯年薪最高的時候,應(yīng)該是在臨終前。據(jù)他生前好友吳奎給他寫的墓志銘,包拯臨終前既是樞密副使,又是朝散大夫、給事中、上輕車都尉,同時還被封為東??ら_國侯,官品和爵位之高僅次于當(dāng)朝宰相,所以這時候肯定是他一生中拿工資最高的時候。

  既然官職不同,薪水就不一樣,那么給包拯算年薪這件事就變得非常麻煩。所以我們不妨橫切一刀,只取包拯“倒坐南衙開封府”的這個剖面,來分析一下他可能得到的具體收入。包拯“倒坐南衙開封府”時,頭上戴有三頂帽子,即龍圖閣直學(xué)士、尚書省右司郎中、權(quán)知開封府事?!褒垐D閣直學(xué)士”是從三品,沒有日常工作,一般是皇帝有學(xué)術(shù)問題或者政治上的重大問題需要咨詢的時候,龍圖閣直學(xué)士才站出來說兩句。在北宋前期的官制里,這種官叫做“侍從官”?!吧袝∮宜纠芍小笔菑奈迤罚矝]有日常工作,既不用去尚書省上班,也不用負(fù)責(zé)尚書省的任何事務(wù),它只是朝廷給官員計算工資時的一個依據(jù),所以叫做“寄祿官”?!皺?quán)知開封府事”是包拯的正式職位,“權(quán)”是暫時的意思,“知”是掌管的意思,權(quán)知開封府事,就是說你本來有別的官職,但是朝廷現(xiàn)在派你去開封府主抓全局,別的活兒你先放放。在北宋前期,像這種由朝廷指派去做具體工作的官叫做“差遣官”。

  先說侍從官“龍圖閣直學(xué)士”給包拯帶來的收入。按宋仁宗嘉祐年間頒布的公務(wù)員薪水法規(guī)《嘉祐祿令》,龍圖閣直學(xué)士每月有“料錢”,也就是基本工資;每月還有“添支錢”和“餐錢”,也就是補(bǔ)貼;另外每年春、冬兩季還能領(lǐng)到一些“衣賜”,也就是布匹。其中料錢每月120貫,添支每月15貫,餐錢每月3貫,衣賜每年發(fā)兩次,每次發(fā)5匹綾、17匹絹、1匹羅、50兩綿。

  做個小計:包拯作為龍圖閣直學(xué)士,每年有1656貫的貨幣收入,還有10匹綾、34匹絹、2匹羅和100兩綿的實物收入。再說寄祿官“尚書省右司郎中”給包拯帶來的收入?!都蔚v祿令》規(guī)定,尚書省右司郎中每月有料錢35貫,沒有餐錢和添支,而衣賜也是每年發(fā)兩次,每次各發(fā)3匹綾、13匹絹、1匹羅、30兩綿。按照《嘉祐祿令》的工資發(fā)放原則,如果一個公務(wù)員既有寄祿官的官職,又有侍從官的官職,那么他并不能兼領(lǐng)寄祿官和侍從官的雙份薪水,而是哪份薪水高就領(lǐng)哪份。對包拯來說,他的侍從官薪水明顯比寄祿官薪水要高,所以他只能領(lǐng)到作為龍圖閣直學(xué)士的那份薪水。

  作個小計:包拯作為尚書省右司郎中,每年的收入是零。

  最后看差遣官“權(quán)知開封府事”給包拯帶來的收入。按《宋史·職官志》,包拯在開封府做第一把手,每月有30石月糧,其中包括15石米、15石麥。此外每月還有20捆(每捆13斤)柴禾、40捆干草、1500貫“公使錢”(朝廷發(fā)給包拯的可以由他隨意支配的小金庫)。另外,作為外任藩府的高級地方官,朝廷劃撥給包拯20頃職田,也就是2000畝耕地,允許他每年收租,并且無需納糧。這2000畝耕地按每畝租米一石估算,每年也有2000石米的進(jìn)項。再查《嘉祐祿令》,權(quán)知開封府事每月還有100貫的添支,每年冬天又發(fā)給15秤(每秤15斤)的木炭。

  作個小計:包拯做權(quán)知開封府事,每年有19200貫的貨幣收入,還有240捆柴禾、480捆干草、15稱木炭、180石小麥和2180石大米的實物收入。

  現(xiàn)在可以合計出包拯一年的各項收入:20856貫銅錢、2180石大米、180石小麥、10匹綾、34匹絹、2匹羅、100兩綿、15秤木炭、240捆柴禾、480捆干草。

 宋真宗熙寧二年,開封米價400文一石,麥價300文一石。宋仁宗嘉祐四年,官定綾價1600文一匹。宋真宗咸平年間,開封每匹絹最低1200文。宋徽宗宣和年間,每匹羅定價4000文。宋仁宗天圣七年,政府規(guī)定每兩綿不得超過85文。宋真宗時某年冬天,政府出售木炭,每秤售價100文。宋仁宗后期,政府收購柴禾,每捆定價50文。宋仁宗寶元二年,開封干草最低19文一捆。以上是史料中出現(xiàn)的距包拯任職開封府時間較近的物價數(shù)據(jù)。利用這組物價數(shù)據(jù),我們可以把包拯每年的各項實物收入都換成錢,加起來大致是1022貫。您如果有興趣的話,不妨驗算一下。

  1022貫實物收入,加上20856貫貨幣收入,總共是21878貫。這就是包拯任職開封府時的年薪。

  當(dāng)時的21878貫是多少錢呢?如前所述,開封米價400文一石,宋朝一石是66公升,裝米約100斤,按每斤兩塊五估算,能賣250元。所以不嚴(yán)格地講,當(dāng)時400文銅錢的購買力和現(xiàn)在250元人民幣的購買力是相仿的,每文銅錢折合人民幣0.625元,每貫銅錢則折合625元,21878貫銅錢自然是1367萬元。

  單按米價換算就得出包拯年薪千萬以上的結(jié)論,多少顯得有點兒不靠譜。不過據(jù)宋徽宗時淮南轉(zhuǎn)運使張根說,他掌管淮南20個州,每年上繳中央的財稅有30萬貫,平均一個州繳稅才1.5萬貫。包拯兩萬貫以上的年薪,比人家一個州每年上繳的稅收還要多。這個結(jié)論有點兒嚇人。不過從宋朝重文輕武的情況看也就不意外了。但這絲毫不影響包拯作為清官的形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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